[職場心得] 我被資遣了! 我的履歷該寫進去嗎?
" 阿姐! 我這週起開始找工作了,上週之前的三個月都在上職訓局的課程。想要做跨領域人才。
對了阿姐,我最後一份工作在我進去之後半年公司就停止營運,把大家都資遣掉了 (尷尬)....,想問阿姐,我該把最後一個資歷寫上去嗎?...."
一位網友來函詢問是否該將被資遣的那段工作經歷,放進履歷表內?
經常有網友或課堂上的學員對於履歷表的工作經歷交代,有不同的問題與疑問。 到底履歷表的工作經歷要表列得鉅細靡遺,還是放幾個重點工作就好? 其實是要根據你求職的工作與其相關性的強弱來決定。
阿姐常說履歷表就是你的一份職場企劃書,要將自己以賣方與商品來看待,你要呈現與銷售給買方 (雇主) 的企劃案,能夠吸引對方願意與你做進一步接觸,也就是想跟你談一談的意願,無非是跟求職工作有正相關的工作經歷。 因此履歷表工作經歷也會隨著應徵工作的內容而有些微不同。
工作經歷主述
工作經歷的主要大項,應該以與求職工作有正相關的工作經歷為主要放置重點。
要知道求職端即刻所需的人才絕對是與職務所述相關的人才,因此一般在檢視履歷時,不管是從事招募的人資還是聘僱主管,第一個動作一定會從職務內容與履歷的吻合度來篩選。 因此可以將工作經歷先行規劃。
1. 將與職務內容吻合度高的工作經歷,放在主要工作經歷欄內,以獲取眼球吸睛的機會;同時也可以將工作內容與職缺吻合的部分,多做敘述。
2. 如果有相關聯的工作經驗也可以列入,取得與工作有跨領域相關性的勝算。
3. 刪除與職務不相關的短暫工作經歷,以去除雜訊。
工作經歷簡述
與求職工作較無相關性的經歷,或是短暫的工作經歷,可以放在自傳中交代。
一般人資人員對於履歷表的檢視標準,會查看每個工作的接續點。 因此若在工作經歷主述上沒表列出來的部分,建議可以在自傳中給個交代,也算是將工作經歷補齊全。 若是與求職工作沒有正相關的工作經歷,可以簡單的將工作時段與職稱寫出就可。
因此求職履歷表的工作經歷,那些該放那些不該放,哪些該大書特書,哪些該點到就好。 都看你所求職工作的相關性與否。 當然這些說法與見解可說是通則,倘若你的工作經歷中,即使與求職工作無正相關,但是若是曾有過長期的工作經驗累積與職場智慧,以及曾經有過的成就,也會是履歷的加分項,畢竟現在的職場需要的是多功能人才。
" ....想問阿姐,我該把最後一個被資遣的資歷寫上去嗎?...."
阿姐說:如果這段工作資歷與求職內容是有關聯性的,那肯定可以放進去。 倘若沒有那麼大的正相關,可以放在自傳中帶過。 如果從你所述的時間點來推算,應該有八個月的職場空窗期,如果這段時間沒有放進去,那段空窗期肯定會被詢問,倒不如自己先主動填補。 至於要放在主述區還是簡述區,就看工作的相關性了。 關於離職原因是主動性還是被動離職,履歷表上其實不盡然要註明,畢竟公司因為經營不善或是組織重整,所導致的資遣員工情事,這樣的狀況都不是勞資雙方所樂見的。
履歷表是一份自己的職場企劃書,你要呈現的是自己擁有的工作經歷、能力與成就,要表達的是你是對方所需的人才,因此如何規劃與寫好自己的企劃書,讓對方願意跟你進入下一步面談,才是履歷表所要達到的目的與重點。
寫好你的職場企劃書,鋪好職場的每一步路~~ 阿姐祝福您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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