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職場人生] 資遣法理情 人資情理法


         過去景氣尚佳時,常會聽到此種類似玩笑的說法,從事人資者若未經歷過召募、資遣、併購,就不算做過人事事務。  而過去被資遣的員工在求職時也多隱藏被資遣的離職原因。 

        在經濟不景氣與大環境不佳下造成的企業經營困難,政府在92年正式施行非自願離職勞工的失業給付補助,大規模的裁員與小幅度員工資遣日增。 有些公司將資遣當成員工汰舊換新的手段,而被資遣的員工也沒有像過去那般的見不得人,反倒可以將資遣公司的作為當做經營不佳的隱喻,也冠冕堂皇的要求請領政府的失業給付,給自己一個小小的職場空檔休養期。

        從事員工招募的人資工作者,面對自己千辛萬苦聘僱進來的員工,若是遇到公司業務緊縮的裁員,總會有些情感的糾葛。 前些日子有一位人資友人,說著對於自己聘雇進來的員工,本來還互動頗佳,但當聽到會被資遣的風聲時,當下與他的互動成了仇敵般,他也不知自己那裡做錯了,好似自己突然成了全民公敵。  後來此名人資友人說公司決定不做員工資遣動作,也承認當時的自己陷入了自己的情緒,而起了疑情讓自己也跟著不好過起來。

        確實執法者手上的那把大刀,雖然與執法者無關,但總會成為當事人情緒抒發的第一人選。  我猶記得有一回處理員工離職時,因為發現員工正在將公司的程式拷貝到自己的隨身硬碟,而請IT人員處理,此名員工臨行前在門口撂下的最後一句話,是指著我說:「你給我記住」。 雖是小小的舉動,也叫阿姐放在心中許久,對於員工去職前的動作,若沒有好好處理應對,有時會有難以預料的憾事發生。 

        也因此阿姐總認為執行"人"的業務,縱然必須先守住法令原則,能以理說法,先將情誼擱置一旁理性依法行事。 但處理時仍應用同理心先關之以情,曉之以理令其通達理解,再依法詳述告知行事。  人資人員可貴的是可以在工作中累積閱人與觀人的經驗,若能藉此輔佐員工在下一個階段與下一份工作的職涯協助,例如履歷表的撰寫,面試應對的指導,職涯的規劃與輔導。 我想此時員工對於你手上的那把大刀將不再當成職涯致命的一刀,而是改變他人生方向或另一個未來思考的及時當頭棒喝。

        職場的人來人去,有情非得已,有事與願違,有不得不去。 如何讓每一個來來去去都能流暢,往往考驗著人資執事者的智慧,在處理公司任務時,依公司規定依法理情辦理;而在處理人的”Me Issue”下,多用同理心依情理法給予員工協助。 因為你應該相信人在做天在看,你真的不知道或許你的適時的協助與關懷,是一種讓員工即使情非得已也可以無畏向前的力量。 

        同理的,當遇到了此等情事,也希望能諒解與了解執行業務者的不得不,執行業務者其實只是執行公司所賦予的執掌與交辦工作,或許他不擅言辭讓你聽了突兀,或許他涉世未深不懂箇中滋味。 同理的,在法理下只能依法遵從,在情理上若能與執行者善意應對,我想在需要的時候大家都會願意伸出援手,不要將路走絕了,我們還是必須為自己留些長處,譬如好風度,讓人做好你的Reference Check,不是嗎?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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